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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務名稱 | 研究助理(不定期契約人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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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單位 | 心理健康司 |
職系 | |
職等 | |
辦公地點 |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(心理健康司) |
甄選名額 | 1 |
應徵資格條件 | 一、應符合以下學經歷條件之一:
(一)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(心理、諮商輔導、社工、護理、公共衛生、犯罪預防等相關科系尤佳)。 (二)國內外大學畢業(心理、諮商輔導、社工、護理、公共衛生、犯罪預防等相關科系尤佳),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。 二、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。 三、具高度工作熱忱、耐心及責任感,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。 四、具精神衛生行政、精神醫療或公務機關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。 五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、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 六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優先考量。 |
擔任工作項目 | (一)協助藥酒癮防治業務之規劃及辦理。
(二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刊登日期 | 2025/04/28 ~ 2025/05/12 |
報名日期 | 2025/04/28 00:00 ~ 2025/05/12 23:59 |
甄選日期 | 無 |
附檔 | |
報名方式 | 一、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,意者請於114年5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」機關徵才系統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進行「履歷填寫」(須填寫自傳)並確認無誤後,點選「應徵職缺」,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。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(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(公)證之中譯本)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。
二、應備資料: (一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 (二)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(全時專任,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,如:離職證明、服務證明書)。 (三)其他有利證明文件(如:英檢證明、專業證照)。 (四)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。 三、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,擇優通知面試;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 四、月支報酬:新臺幣4萬4,280元;具業務相關之護理師、心理師、職能治療師及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者,得增加每月2,000元。 五、進用日期:自報到日起進用。 六、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,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。 七、本職缺洽詢電話: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(02)8590-7440許小姐。 |
甄選結果 |